滕尼斯论家政的基础、特征及限度——以《共同体与社会》为中心的一项研究

彭志君,

武陵学刊 ›› 2026, Vol. 51 ›› Issue (1) : 26-33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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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陵学刊 ›› 2026, Vol. 51 ›› Issue (1) : 26-33. DOI: 10.16514/j.cnki.cn43-1506/c.2026.01.004

滕尼斯论家政的基础、特征及限度——以《共同体与社会》为中心的一项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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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家庭是从共同体的胚胎形式发展而来的,家庭产生之后就会有家政。家政是家的一种整体状态,它的基础有三个层次:以家庭成员之间“一起劳动”和“共同占有”为根本基础,以“亲近”“真挚”和“爱”为中间之基,以“共同领会”(包括语言)为直接之基。家政具有整体的、未分离的和自足的三个基本特征,它们是由滕尼斯的理论意图和伦理关怀所决定的。与共同体的界限并不完全一致,家政的限度止于乡村社团和城镇,即家政只存在于家庭内部,在乡村社团和城镇生活中已无家政。厘清家政的基础、特征及限度可以表明,滕尼斯的家政思想实际上处于他的共同体理论的核心区域,而不是边缘化或无关紧要的。

关键词

家政 / 家庭 / 共同领会 / 乡村社团 / 城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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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志君,. 滕尼斯论家政的基础、特征及限度——以《共同体与社会》为中心的一项研究[J]. 武陵学刊. 2026, 51(1): 26-33 https://doi.org/10.16514/j.cnki.cn43-1506/c.2026.01.004
中图分类号: C913.1    F719.9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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