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版权性的法经济学思考

童伟华, 皮昊

武陵学刊 ›› 2025, Vol. 50 ›› Issue (2) : 78-87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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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陵学刊 ›› 2025, Vol. 50 ›› Issue (2) : 78-87. DOI: 10.16514/j.cnki.cn43-1506/c.2025.02.010

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版权性的法经济学思考

  • 童伟华,皮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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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为传统版权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。在法经济学视域下,赋予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版权不仅有利于激励创新,而且能够通过设立清晰的规则,实现“正和博弈”,避免“公地悲剧”的发生。在此前提下,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赋予人工智能的投资者,一方面可以通过激励机制促进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,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边际收益递增、边际成本递减达到资源的更高效分配。当然,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具有特殊性,应当通过降低保护期限、合理分配收益、审慎对待“越轨”行为等扩大其合理使用的范围。

关键词

人工智能 / 可版权性 / 法经济学 / 版权归属 / 正和博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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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伟华, 皮昊.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版权性的法经济学思考[J]. 武陵学刊. 2025, 50(2): 78-87 https://doi.org/10.16514/j.cnki.cn43-1506/c.2025.02.010
中图分类号: D923.41    D997.1    F49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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